钟观,字尚宾,兴国北隅(今潋江镇)人。明宣宗宣德八年(公元1433年)乙卯乡荐,任福建罗源县、浙江临海县教谕。景泰元年(公元1450年),典试应 天,任四川越崔(今西昌)卫学教授、南京国子监学正。时御史严核所司,俱屈膝为礼,钟观浩然拂衣。家居甚贫,有杀人者持百金行贿,求免于官,观曰:“杀人 逃死,非法也。”被拒绝。暮年回县与袁天骐共同编纂《兴国县志》5卷。著有《游庵集》、《梅花诗》各一卷。